中心安全检查制度4篇
【第1篇】企业安全指挥中心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及时处置消灭一般事故隐患,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一、 信息科、督查科、处置队、技术科、通风科及生产科队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入井跟班检查。
二、 安全指挥中心安全副矿长、生产、技术副矿长组织职能科室负责人、生产科队长参加月度规定的三次大检查。
三、 安全检查内容:
1、 检查《三大规程》及各项规章执行情况。
2、 检查瓦斯、煤尘、顶板、水、火、运输、提升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3、 检查通风设施的安好状况,密闭墙、风门有无跑漏风现象,检查洒水、隔爆设施完好情况。
4、 检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情况,有无空顶距大、支护质量等现象。
5、 检查机电设备有无失爆现象,线路悬挂是否符合标准,电缆线有无破口和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现象。
6、 检查井下监控系统各分站传感器是否灵敏有效,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7、 检查井下绞车运行情况、钢丝绳完好情况、“一坡三档”保护装置完好情况。
8、 检查矿车、链环、罐档有无车架、车箱变形、裂缝、磨损严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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