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
(暂行)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为加强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管理,提高中医病案信息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中医诊疗信息.
第四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第五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
、证候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门(急)诊诊断指患者住院的理由,分别有门(急)诊中医诊断及疾病编码、门(急)诊西医诊断及疾病编码。
第七条中医诊断名称由中医病名和证候名构成,西医
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
中医病证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中医病证分类与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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