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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撤了吧!!!
如果你说的是我审你们的稿的话,那么其实是很简单的——
第一,我认可的我的感情方式,是我前女友的一个老乡、也是她的同学的做事方式!!!——人家的观点是,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人家对待我的方式是——如果我打我前女友的手机或发短信,联系不到我前女友的时候,人家会帮忙!!!——也就是说,人家起的是正面作用!!!
——而你们的行为,根据媒体的报道来看,你们基本上都是在起负面作用的!!!
第二,我喜欢的女生,也就是我前女友——在2007年下半年的时候,她身边的很多人都告诉她——异地恋不好!!!但是在那半年里,人家是坚持了下来!!!
——而你们所指的某些女生,虽然我不知道她是谁,但是我敢肯定,她是比我前女友差很多的,她是外人的话——无论什么话都信,但是惟独不考虑我的观点!!!
第三,我曾经最认可的一个朋友,是我在初三那年见过的!!!当时,他对我还算不错,但是,他会当面对我说——他觉得我并不是太聪明,因为我的成绩主要是靠自己的努力获得的!!!——这种话,虽然不好听,但是人家会对我说实话!!!
——而你们的方式是,在我面前装得关系很好一样,但是却在我背后捅刀子、说我的坏话!!!!——这个,我也是不太会接受的!!!
第四,对于同事来说,同事就是同事!!!——不应该干涉我的任何私事,尤其是感情!!!
——所以,既然你违反了这点,那么就说明你是一个责任不分、条理不明、没有法律和道德观念的人!!!
所以,对于具有上述特征的人,我是没有兴趣审你们的稿的!!!相应的,你们更没有资格——去评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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