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hun2012
1420 4

[经济热点解读] 风青杨:警惕什邡ZF“秋后算账” [推广有奖]

  • 0关注
  • 5粉丝

教授

76%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466 个
通用积分
7.6219
学术水平
86 点
热心指数
67 点
信用等级
71 点
经验
-349 点
帖子
442
精华
0
在线时间
2635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6-29
最后登录
2024-5-5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什邡事件现在暂时以“群众回家、项目停建”告终,如此结局似乎政府与群众皆大欢喜。但有几个疑问仍摆在我们面前,一是近百亿在建项目停工,群体事件举国震惊后,什邡政府在全国丢了“脸面”,他们会不会想其它的“法子”找回面子;二是按什邡政府的说法,招商引资这个项目花了很大的财力物力,什邡政府会不会轻易放弃这么一大笔唾手可得的银子,必竟书记和市长们是需要政绩的,而这种项目虽然污染大,但政绩见效最快,况且在其它地方,即使政府答应停工后,再次重建的事例不是没发生过;三是鉴于石首事件和乌坎事件的前车之鉴,一旦事情平息过后,谁能保证他们不会“秋后算账”?


  名词解释


  百度一下“秋后算账”,给出的答案是:比喻等事情发展到最后阶段再判断谁是谁非,也比喻事后等待时机进行报复。出处:王朔《玩儿的就是心跳》:“怕就怕秋后算帐,本来挺明白的事最后也不明白了。”一般说法:“我们不会抓辫子、打棍子、~,你可以放心。”


  案例分析


  当年为尽快平息石首事件,当地政府表示可不追究家属在事件中的刑事责任,并与死者家属签署过一份协议。家属签署了这份协议后,家属同意死者尸体火化。在死者家属自信可以免除一切司法追究的基础上,才与政府“一道”促成了石首事件的最终解决。然而一旦事件平息,当地公安部门又抓捕数名涉嫌打砸抢烧人员,并决定从重从快判决第一批参与打砸抢烧者。石首这一举动,被媒体形象地称为“秋后算账”。


  后来手持“免责”协议的家属不满“秋后算账”,当死者家属质问在“免责”协议上签字的政府代表“协议为什么不算数了?”对方说,我们是不愿追究你们的责任,但法律会追究你们的责任……这种偷换概念的说辞,简直是视死者家属为愚氓,拿老百姓当傻冒。


  这样看来,签发的协议,只是缓兵之计。当初签发协议只是为了平息事态,是当地政府的一种诱骗策略。为了达到平息事态的目的,便不择手段,欺、骗、哄、瞒。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有保住官位,惩治几个“刁民”,实属小菜一碟。石首事件后,当地的政府没有一人在此事件中被问责。相反死者的亲属到是被问责了,其中有8个人被抓,5人被刑拘。这是对事件的圆满解决吗?


  何去何从?


  同样的乌坎事件的重要当事人也一样被秋后算帐,难怪韩志国先生说:“维稳不能总是秋后算账,多年来似乎形成了这样的维稳模式:群体事件最激烈时,政府往往做一些表面上的让步,待事件的风头一过就开始抓人,以此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而是激化矛盾的方式,久而久之,仇恨种子越积越深,蓄之既久其发必速。真正维稳,根本的出路是政治改革。”


  维稳,它是建立在机会主义的这样一个基础上,它最高的目标就是现在别出事。然后为了别出事,它得去破坏规则。它的尴尬在于:传统的维稳模式正在全面失效,老调子肯定唱不下去了,但又不愿意去做一些新的努力和创新。但如今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一页已经翻过去了,权利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时代已经到来。任何力量都不足以强大到阻挡历史脚步的前进,把头埋进沙子里的驼鸟政策已行将不远。(文/风青杨)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秋后算账 乌坎事件 秋后算帐 群体事件 谁是谁非 石首事件 在建项目 招商引资 群体事件 乌坎事件

沙发
shun2012 发表于 2012-7-8 17:06:3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顶起

使用道具

藤椅
arasti 发表于 2012-7-8 17:39:3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不用警惕,那帮家伙不秋后算账才是怪事呢!
在秋后算账之前先得分化群众,让他们无法在形成合力。

使用道具

板凳
coolpooh 发表于 2012-7-8 18:07:3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分析得还是挺详细的
www.fareastcontainers.com

使用道具

报纸
simonfly 发表于 2012-7-9 09:43:2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啊!主席说的没有错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6-17 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