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制度15篇
【第1篇】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1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依法履行职能,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从事施工活动的单位"三类人员"必须经过部级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后取得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4 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每年应参加规定学时的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5 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6 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时,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凡没有的不得参加招投标。
7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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