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为推动涉农资金扎实有效的开展,按照松委办
[2016]9
号文件精神,对我局
2011
年以来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行了自查,切实将自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清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政府补贴分为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
(一)、缴费补贴
缴费补贴是政府对参保人员给予的补贴。省、市、县级财政分别按补贴总量的
50%、20%、30%安排;政府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代缴的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
10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负担
40%、60%。各级财政分别安排的缴费补贴,计时计入缴费人员的个人账户。按照资金的用途的进行使用和划拨,没有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
2011
年-2015
年各级财政对缴费人员的补贴分别为
48.74
万元、24.72
万元、51.11
万元、65.97
万元、69.78
万元。(二)、基础养老金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其中:
2011
至2015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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