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事假及休假
制度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
内部管理,根据《劳动法》、《河南计划生育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现就公司员工请假
、休假有关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一、事假及病假:
1、员工请假,应事先持请假条(请假申请表附后)或有关证明履行批准手续,1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1—2天由部门经理和
董事长同时批准
。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的假条交公司办公室备案,作
为考勤的依据
,不符合审批规定的假条视为无效假条,按旷工处理。
2、请假前要安排好工作交接,假期期满应及时回单位上班.
3、事病假可抵带薪休假天数
。4、超过带薪休假
天数的,
且请假天数在一个月以内的,事假执行(建议日基础工资扣除
=1000/月工作日21.5天
)工资标准,事假超过一个月第二个月起停发其工资。关于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因内容列支较多详细见《公司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和病假期间工资的规定
》。二、公司员工依法享有国家法规规定的假期节日
,若在节假日期间加班的员工,公司应支付
相应的加班费。三、公司员工享受带薪休假,
休假标准如下:
1、根据国务院公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