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与回应——WTO与中国民商法
摘要:WTO蕴涵的精神与民商法的理念基本一致。我国加入WTO后,必须遵守和执行WTO协议及规则,这将会推进民商法理念在中国的复兴。以经济全球化为基石的WTO规则对我国民商法的主体制度、物权制度、交易规则、责任体系等方面提出了严峻挑战,我们对此的回应为树立防范性、开放性的立法理念,修改、制定相应的民法典、知识产权法、商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
关键词:WTO 民商法理念 民商立法
WTO是一个容纳140多个成员,包涵系统国际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及协议的总称。其内容包括GATT、TRIMS、TRIPS等各种协定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WTO是由1947年成立的GATT发展而来,当时仅仅是国际间为防止贸易战而达成的一系列临时协议。如今,WTO已形成具有无限包容性和开放性的伞状结构,成为驾驭和协调经济全球化的最重要的法律中介。从某种意义上说,WTO已经不仅是一个组织,更是当今经济全球化趋势的经典象征。具有划时代意义的2001年11月10日,我国加入WTO,这对我国的民商法而言是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方面,WTO的基本精神与民商法的根本理念是一致的,WTO协议为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