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机关各项管治制度
统计局机关各项管治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一)社会团体和办事群众到我局咨询相关业务或办理相关事项时,我局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有两人以上同时被问到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具体办理解答该事项的本局工作人员为该事项的承办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基本接待服务用语”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即:您好、请坐、请问、谢谢、对不起、请稍等、请慢走、再见。并达到:脸有笑容、用语文明、进有椅子、渴有水喝,来有迎、问有答、走有送、合作有谢声,满腔热情地为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实实在在为他们办好事、做实事。
(三)建立登记、交办、转告、送达、引导等制度,做到规范化和制度化,及时高效的为民服务。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服务对象到经办人处或有关经办股室,经办人不在或经办股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人员或股室的联系方式,或请服务对象留下联系方式并及时告知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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