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主要包括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情况、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情况、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备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情况等。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见附
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见附二。
附一: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
表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单位/地
址:法定代表人: 被调查人姓名:
检查人员: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主持检查人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记 录 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
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
3.对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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