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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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危险娱乐项目经营者对项目参与者人身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认定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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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5-5-24 08:12:49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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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娱乐
工程经营者对
工程参与者人身损
害应否承当侵权责任的认定
裁判要旨
因危险刺激的娱乐
工程具有较高的人身危险性,故相较 于一般的经营
工程而言,经营者应当负有更高的安全保障义 务,应赋予其更高的安全注意责任。如经营者仅提出参与者 安全意识不够而无证据证明参与者有过错的情况下,对其提 出的参与者分担
局部责任的抗辩应不予支持,由经营者对损 害后果
承当全部责任。
案件索引
一审: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
(2020)
赣0323
民初424号(2020
年5月11日)基本案情
原告乐某诉称:
2019
年6月,原告乐某和同事一行
4人 相约去被告万龙峡漂流公司玩漂流
工程,经同事彭某预订购 得
6月19日漂流票
4张。6月19日原告和同事彭某等
4人 来到被告处,经该处工作人员安排,于中午
12时许上船漂 流。刚漂流不久,大约中午
1点多钟,原告乐某在船上被湍 急的水流冲击受伤,当时原告乐某右脚疼痛难忍,在船上的
作。如在危险娱乐活动中发生危险,要及时拨打急救
并 呼叫现场工作人员。当然,法律不能对参与者过于苛责,也 鼓励适宜人群尝试体验危险娱乐活动,对缓解和释放生活、 工作中的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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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参与者 经营者 工作人员 人民法院 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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