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款回收管理规章制度
3篇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货款回收管理工作,确保销售账款能及时收回,防止或减少公司呆账、坏账的发生和不良资产的形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销售货款的回收管理。
第二章责职销售部负责销售回款计划的制定与应收款催收工作。
第1条未收款的管理
当月到期的应收货款在次月
5日前尚未收回,从即日起到月底止,将此货款列为未收款。
第三章未收款的处理程序。
第1条销售内勤应于每月
5号前将未收款之明细交销售部业务员。
第2条销售部将未收款明细表及时通知相应的业务员。
第3条业务员应将未收款之未能收回的原因对策,收回该批货款的时间于
3日内书面式提交销售部负责人,负责人根据实据情况审核是否向此客户销售产品。
第4条销售部负责人每月应监督各业务员回收未收款。
第三章催收款的管理
第1条未收款在次月
5日前尚未收回,从即日起到月底止,将此货款列为催收
款。第2条崔收款的处理程序
(1)销售部负责人在未收款转为崔收款在
日内将其未能回收的原来及对
策,以书面形式提交总经理批示。
(2)货款列为催收款后销售部负责人应于人内督促相关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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