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火接续:传统社会的招赘婚姻研究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无后在传统社会既是一个宗教的和社会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道德伦理问题。
为了应对无后问题,民间社会普遍采用的办法是改变或虚拟彼此之间的血亲关系,招赘便是拟制血亲中的主要部分之一。尽管如此,学界对招赘婚姻的研究却一直非常薄弱,尤其缺乏对传统社会赘婚制度的全面系统研究。
鉴于学界现有研究现状,本论文从尊重文化场域中当事人出发,对传统社会的招赘婚姻展开系统研究,其中重点关照赘婿及其家庭成员主体生命本身及其背后的思想、文化因素。关于赘婿的起源,本文认为赘婿源自于抵押典当的男性,赘婿是以身出当、自卖为奴。
赘婚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对男女双方当事人而言,赘婚产生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宗教性原因、功能性原因和情感性原因。而赘婚成因的多元化必然形塑了赘婚形式的多样化。
与嫁娶婚一样,传统社会招赘婚的缔结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经过一定的程序。具体言之,传统社会的赘婚包括实质条件与形式条件两部分。
招赘婚便是中国多种婚姻形式中的一种,而且这种婚姻形式内部还存在不同的形式。除普通赘婚之外,还包括接脚婚、庄仆赘婚、招赘冥婚等较为特殊的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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