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ol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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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指标] [求助]求解一道GDP计算题。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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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pb92 发表于 2007-7-31 21:34:00

举个例子说明下:

一个农民生产100斤的小麦,每斤小麦1元钱,他创造了100元的GDP,这个农民将这100斤小麦卖给面色店老板,但这老板制作的面包一块也卖不出去,坏掉了,所以这个店老板的劳动非但没有创造GDP,还创造了-100元的GDP,因为他亏损了100元.

在统计GDP时,按最终产品法统计,由于没有最终产品(面包坏了),所以GDP是零.按增值法统计,农民创造了100元的GDP.而面包店的老板创造了-100元的GDP,他们两个人合计创造的GDP也是零.所以不管用什么方法统计,理论上的数据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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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liangtom 发表于 2007-8-1 09:44:00

我认为两种情况都应该加到GDP中去,1.虽然面包坏掉了,但生产要素(工人工资和机器折旧)已经得到了支付,形成了收入流(收入法核算GDP).2.是存货投资,应当记入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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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_hedonist 发表于 2007-9-21 13:17:00

让我们首先假设面包变坏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支付了更多的工资,但并没有得到收入,因此,企业的利润等于工资的增加量。由于没有人买面包,经济的总支出没有改变。总收入也没有改变——尽管作为工资分配得多了,但作为利润分配得少了。由于这种交易既不影响支出又不影响收入,所以它就没有改变gdp。相反,现在假设,面包作为存货用于以后的销售。在这种情况下,要用不同的的方式来处理这种交易。假定企业所有者“购买了”面包作为企业的存货,而且,企业的并没有由于额外支出的工资而减少,由于较高的工资增加了总收入,而对存货的更多支出增加了总支出,经济的gdp增加了。

所以两者是不一样的,这是曼昆说的,应该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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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农 发表于 2007-9-21 15:05:00
二楼分析是对,GDP计算的是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坏掉了不能用于交换,也就没有市场价值。因此不能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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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os4 发表于 2007-9-22 02:49:00

我感觉这个问题在考National Ac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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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理想存活 发表于 2007-9-25 17:37:00
以下是引用hlpb92在2007-7-31 21:34:00的发言:

举个例子说明下:

一个农民生产100斤的小麦,每斤小麦1元钱,他创造了100元的GDP,这个农民将这100斤小麦卖给面色店老板,但这老板制作的面包一块也卖不出去,坏掉了,所以这个店老板的劳动非但没有创造GDP,还创造了-100元的GDP,因为他亏损了100元.

在统计GDP时,按最终产品法统计,由于没有最终产品(面包坏了),所以GDP是零.按增值法统计,农民创造了100元的GDP.而面包店的老板创造了-100元的GDP,他们两个人合计创造的GDP也是零.所以不管用什么方法统计,理论上的数据是一致.

我想这位同学犯了个错误。你所说的理论上数据的一致指的是增值法统计与最终产品法统计的一致,而不是面包好的与不好的情况下无论采用哪种统计方法的一致。被绕进去了(你这里指的是面包坏了,而没有讲面包没坏的情况)。

我认为二楼是对的。假如面包制作成本为100元,如果卖出100元,剩下坏了,那剩下的部分价值为零,总价值增加为0(100-100),如果剩下的没坏,即为存货,若价值也为100,那总价值增加为100(100+100-100).所以两者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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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be_thebest 发表于 2007-10-7 21:42:00

请问坏掉的东西算最终产品吗?

这和企业里面投入好多资金而未生产出产品来有什么区别?

这两者的GDP肯定不一样

还有折旧指的是厂房设备等的消耗磨损,没有听说把坏掉的产品当作折旧

从支出角度来看:两者的差距在于坏掉的产品的价值

从收入角度看:两者的差距在公司未分配的利润

这两者应该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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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shen 发表于 2007-10-9 09:14:00

答案参见

曼昆《宏观经济学》第五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19页~

我来自逍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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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outbe 发表于 2007-10-10 21:40:00

我觉得 可以从另外一方面来说 面包坏了可以看成折旧 只不过它的折旧期限短了点 所以他的折旧之后的价值归于零 在计算中还是应该计入GDP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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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均衡状态 发表于 2007-10-12 09:30:00

也许我们不要太多关注于GDP的定义,从生产角度来看,会好理解一点。

试想,面包店老板,为了增加其面包产量,需要购买面粉,奶酪,工人,增加的制作面包的工具,多耗用的电力等等生产要素。然后,通过生产,将这些生产要素转化成最终产品面包。这个最终产品面包里凝结着这些生产要素的价值(中间产品价值),尽管过多的面包卖不出去,积压在仓库中变质变坏,不再具有了使用价值。但是如果不将这个最终产品面包的价值计入国民生产总值中,那么你如何解释这些中间产品的价值跑那去了?要知道,面粉,工人的工资,所耗用的电力等等生产要素可是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换得来的哦。所以,面包应该计入GDP中,至于没有卖出去变质了的面包价值,只能算作店主自己的损失,不能算作GDP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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