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当代马克思
1864 16

论战不过,就要来专政么?警告某马甲 [推广有奖]

  • 0关注
  • 46粉丝

院士

39%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
论坛币
-1960956 个
通用积分
10.5760
学术水平
549 点
热心指数
553 点
信用等级
472 点
经验
85212 点
帖子
3722
精华
4
在线时间
1711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10-3
最后登录
2023-3-3

相似文件 换一批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稍微进行下论战,资产阶级的专家们就撑不住了。就要删帖来专政了。如下是这个人盛气凌人的回复。


当代马克思 发表于 2012-7-17 17:47
你是版主?我哪里不文明?凭什么删我帖子?愚昧的人,把你和那个家伙一起来晒晒,你这两个家伙居然认为两 ...
不服气吗?
给你个教训!可以去投诉啊!删的帖子就在回收箱里,需要的话就可以晒出来。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22865&page=40&from^^uid=2803307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pinggu thread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 资产阶级 马克思 经济学 回收箱 马甲

沙发
迦太基 发表于 2012-7-17 19:23:0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路过,关注一下。
如果帮到了你,就在帖子右下角的“评分”中,送我一点点学术水平、热心指数和信用水平吧!

使用道具

藤椅
jinyizhe282 发表于 2012-7-17 19:24:5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呵呵
交流!~

使用道具

。。。。。。。。。。。。
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

使用道具

报纸
davil2000 发表于 2012-7-17 19:32:4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论战失败,还说啥!

pp1.png (33.79 KB)

pp1.png

pp1.png (33.79 KB)

pp1.png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数据分析师3K + 100 + 3 + 3 热心帮助其他会员

总评分: 经验 + 100  热心指数 + 3  信用等级 + 3   查看全部评分

R是万能的,SAS是不可战胜的!

使用道具

davil2000 发表于 2012-7-17 19:32
论战失败,还说啥!
感谢支持!
对这位楼主,再说什么也没有意义了。
大家可以自己看帖子

https://bbs.pinggu.org/thread-1522865-35-1.html

使用道具

7
jinyizhe282 发表于 2012-7-17 19:39:1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davil2000 发表于 2012-7-17 19:32
论战失败,还说啥!
首先  删人家帖子 是不对的!~ 至于 论战失败这个话题!~有帖子 地址 大家 把过程看下 就知道 誰失败了!~具体讨论的回复很多!~  这位仁兄 没必要生气!~哈哈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数据分析师3K + 100 + 3 + 3 热心帮助其他会员

总评分: 经验 + 100  热心指数 + 3  信用等级 + 3   查看全部评分

交流!~

使用道具

8
djtdgdhdfbvsdf 发表于 2012-7-17 19:45:3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此次的论战哈,我原本是不想进行的。不过,鉴于某些人总是利用一些歪理邪说妄图控制我的人生,那么——我也不得不反击了!!!

我原本就说过——即使你搞所谓的投票,你们也只能决定你们自己的事情!!!你们……利用投票决定我的事情、干涉我的合法权益,这已经不是所谓的论战了,你们已经违法了国家法律!!!

所以,破坏正常社会秩序、违法犯罪的人——是你们这群人!!!

使用道具

9
jinyizhe282 发表于 2012-7-17 19:49:2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djtdgdhdfbvsdf 发表于 2012-7-17 19:45
此次的论战哈,我原本是不想进行的。不过,鉴于某些人总是利用一些歪理邪说妄图控制我的人生,那么——我也 ...
他也就是自己说说而已!~不要激动
交流!~

使用道具

10
当代马克思 发表于 2012-7-17 19:59:5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djtdgdhdfbvsdf 发表于 2012-7-17 19:45
此次的论战哈,我原本是不想进行的。不过,鉴于某些人总是利用一些歪理邪说妄图控制我的人生,那么——我也 ...
呵呵,我居然以言论自由违反了国家法律?再造谣,捕风捉影进行陷害也不过是如此了吧?你很有文革小将的风范,想把谁打成反革命都成!
对新共产主义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加QQ群:114082498 共同讨论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8 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