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简易计税与差额征税项目大汇总
一、简易计税方法基本概念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其中,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
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征收率计税,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外,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一)可选择按征收率
5%计税的应税行为
1.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
2016
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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