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完善
法定夫妻财产制作为我国婚姻法中的财产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夫妻财产,是婚姻生活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和保障,关系着夫妻婚姻家庭生活的和谐。
新中国成立至今,已有1950年、1980年、2011年的《婚姻法》,以及三部司法解释,分别对法定夫妻财产制进行了规定。现行婚姻法对法定夫妻财产制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伴随着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的出台,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也正在逐步完善。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法定夫妻财产制仍然存在着较多的缺陷,有些内容已经对社会发展起到了阻碍的作用,比如法定夫妻财产制仍然没有形成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结构,仍然存在着规定过于抽象,操作性不强等各种新老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本文以法定夫妻财产制为研究对象,首先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定夫妻财产的立法沿革及包含的主要内容。
接着阐述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在司法实践层面存在的问题,包括知识产权收益归属、分居期间财产归属、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孳息、按揭房归属的认定。接着又分析了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由立法宗旨、内容、体系结构上的缺失造成的。
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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