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上的禁反言研究
禁反言制度贯穿于英美法系的所有部门法,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都包含其衍生的制度。这项重要的制度由于英国商事规则与民法规则、普通法院与衡平法院之间不断的冲突、融合而发展出许多分支,形成了一个庞杂的体系。
按属性,禁反言可划分为衡平法上禁反言、证据禁反言以及诉讼上的禁反言。诉讼上的禁反言又包括记录禁反言与判决禁反言。
而在美国,判决禁反言还衍生出直接禁反言、间接禁反言以及司法陈述禁反言。这些分类交织繁复,大多没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
因此,边界相对清晰、适用较为方便的间接禁反言成为美国诉讼上的禁反言的代表,结合既判力制度,形成了运作较好的判决效力制度。目前,国内尚无任何全面、系统和集中介绍和研究禁反言制度的文献。
因此,本文拟梳理禁反言制度发展、分类的脉络,并在此基础上集中研究间接禁反言的具体制度与运行方式,进而尝试深入把握间接禁反言的形成并对力图描述禁反言制度的整体图景。因此,本文具有重要理论价值。
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禁反言制度概述。本部分首先讨论禁反言的词源及其在国内翻译中存在的争议,进而从coke爵士的分类切入,讨论禁反言在发展过程中呈现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