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病房工作制度
第一节住院处工作制度
一、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医嘱,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办住院手续。病房不得擅自收住未办理入院手续的病员。
二、住院处应与病区保持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三、住院处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入院病员,仔细核对门诊病历、入院凭证。对当日可以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病历首页中的一般项目,如病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职业、出生地、民族、国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住址、电话、邮政编码、户口地址、联系人姓名、关系、地址、电话等。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留下联系电话,等床住院。
四、病员出院时需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结清住院费用。
第二节入、出院工作制度
一、病员住院由本院门急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入院病员凭医师开具的住院凭证,门、急诊病历,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并按规定预交住院费用。危重病员可先通过“绿色通道”住院。
二、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三、病员出院由经管医师或负责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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