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伊定律”是针对分析生产过剩理论上的可能性,提出一个看法,即:商品的价值等于以不同名义参加商品生产的社会各阶级的收入。任何商品生产都同时产生出足以吸收所生产商品的收入。不承认有普遍的生产过剩;它最多只承认有局部的生产过剩,也就是说,由于“生产因素”在经济各部门之间分配不良,在某些部门便出现生产过剩,与此同时,在另一些部门则出现生产不足。
但是因为它忽略了时间因素,它提出了一个静态的的体系来代替资本主义具有能动性的体系。我们已经知道,在介于生产和售卖之间的时期中,商品的价格可以朝两个方向摆动,因而造成收入赢余,或者造成商品剩余,这种剩余在市场上是没有货币对等价值的。
另一方面,在一个时期中所分配的收入不一定在同一时期内用来购买商品;只有靠工资生活的人用来购买生活资料的收入服从这个规律。至于资本主义积累的收入,商品中不代表收入而代表着不变资本折旧的那一部分价值,情况就不同了。没有任何力量迫使资本家把这部分货币立即进行投资——也就是说,马上把这些货币用作购买力来购买某一类商品。当资本家预料他们的利润不是增加而是下降时,他们满可以延迟这些开支。因此窖藏收入和非生产的储蓄都可以造成收入的剩余,从而引起某些商品相等的生产过剩。于是就形成就业第一次缩减。就业缩减可以使生产过剩遍及各经济部门。于是又使就业第二次缩减,如此循环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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