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道路材料中心
财务报销制度
为加强中心内部管理,规范
中心财务报销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
规范的费用主要是针对
中心员工垫付的费用,包括:
材料费、
办公用品费、
伙食费、差旅费、其他费用等。
本制度适用
中心全体员工
。一、报销
审批流程:(一)各厂区及项目部报销审批流程
1、原始凭证整理:各种原始凭证及其附件按规定整齐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并在“报销经办人”栏签上自己的姓名。
2、实物验收:部门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对实物验收负责,并在验收栏中签字。
3、费用明细表审批:
各工区及项目部
的专职报销人员
每月一次将该项目发生的各种费用分别填列在
办公类费用明细表
和生产施工类费用明细表中。要求明细表中的项目及金额必须与该次实际报销的粘贴单上的票据一致。费用明细表
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中心
综合或业务科
、财务人员、主管领导及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表格见附表一
、附表二。
4、财务审核及付款:财务审核人员对原始票据真伪进行抽查
,并核实是否与费用明细表一致
,每发现一张违规发票
或与费用明细表不一致之处
将处以报销人员
20元/次罚款。审核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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