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审核审批工作管理制度
一、付款审核审批工作规定
职责分工
款项支付经办人
(资料员)
职责经办人需在充分掌握情况、认真对照合同的情况下办理付款申请手续,具体职责如下:
按合同要求和公司规定,备齐相关资料文件。
确定付款方式、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认真填制付款申请单。
依合同给付的款项,在填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相应的合同编号。
提交单据给
工程总工
,并及时跟踪审批情况。
收款单位为施工单位时,应向财务部提交施工单位开具的真实发票。
由于手续准备不齐、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其他因经办人原因造成财务退单或款项延迟支付时,经办人有责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上级领导。
建立备查账,跟踪工程项目的实际付款情况,定期与财务进行核对。
工程总工
责任督促经办人办理付款手续。
审查经办人所申请款项,及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处理。
掌握了解经办人办理款项申请的情况,对屡次出现退单或手续不齐全者负有督导责任。
对经办人在付款方面出现的问题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财务部责任
审核付款申请手续是否完备、真实,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及公司规定。
审核水电费、电话费等代垫款项以及预付款是否扣回。
按时完成审核和支付手续,财务部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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