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守则
第一部分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员工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合
同中应当载明有关保障员工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对免
除或者减轻对员工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严禁订立任何协议。
第二条 员工有权了解所在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
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三条 员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绝违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四条 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发全的紧急情况时,
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五条 员工因生产发全事故受到损害的,除依法享
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六条 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 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
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 员工在作业时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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