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项目免责文字说明汇总
鉴于之前项目的广告宣传内容造成过业主的投诉甚至诉讼,故针对项目在做前期推广广告宣传时,为避免广告内容构成要约承担合同责任,建议在广告资料中使用提示语(应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示,位置要醒目易见,字体不得小于同一版面的主要文字)。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示语举例:
(1)售楼书:本售楼书为要约邀请,并不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或交房标准和条件,最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为准。
(2)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牌、海报:本广告仅为要约邀请,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3)沙盘/模型:本沙盘/模型因制作比例和材质所限,与实景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不作为交房标准。
(4)应在显著位置对户型模型设置提示语:本模型仅为户型结构示意,相同户型单位因楼栋、楼层、单元不同,局部结构、面积等可能有所不同。
(5)效果图:非实景图,仅为效果图。
(6)户型图:本户型图所标尺寸仅供参考,交房尺寸以最终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为准;相同户型单位因楼栋、楼层、单元等差别,局部结构、面积等可能不同.
(7)本平面图以政府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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