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若干事项
的说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雪迪龙”或者“公司”)
的上市辅导机构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对于公司
设立时技术出资比例过高且未经评估、
公司治理
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情况等事项
向贵局汇报如下:
公司设立时技术出资比例过高且未经评估
1、基本情况
介绍公司的前身北京雪迪龙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于2001年9月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5万元为现金出资,45万元为非专利技术出资,非专利技术出资比例为90%。另外,上述用于设立出资的非专利技术作价
45万元未经评估。
2001
年9月24日公司前身
北京雪迪龙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雪迪龙有限”)成立时
,注册资本为
50万元,由丁长江和吴宝华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丁长江以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
CEMS
分析系统技术)出资
4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经核查,股东
用于出资的非专利技术作价
45万元未经评估。根据当时适用的《公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