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马克思在此已经指出,交换价值只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但另一方面,由于把从交换中推导出的价值概念看成只存在于交换条件下,所以许多人都将价值与交换价值混同起来,因此认为,在没有商品交换的条件下,产品将不再具有价值,对产品的流通处理将不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对此,马克思的经典论述是:“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的某种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 这样,在人为取消商品市场的计划经济状态下,产品不是按它所具有的价值互相等价交换,而是以某种计划性不计代价地互相调拨。
实际上,否认产品价值的存在,其目的就是要否认等价地流通、转移与调拨产品。因为,如果要坚持等价原则,计划经济就不能随意地、根据某种需要而进行各种计划调拨,它在调拨产品物资时就必须要给予产品生产者足够的耗费补偿。比如在计划经济时代,如果要坚持等价原则,就难以以平调、统购统销、价格剪刀差等方式将农产品从农民手中集中调拨过来,因为这毕竟是以对农民不完全补偿为基础。对此刘诗白教授曾提出这样的问题:“现阶段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生产是否已被赋予产品性质,即生产物不具有作为商品所固有的价值性,而只是具有使用价值?现阶段的全民所有制是否已经决定企业间在互换活动,即互相交换劳动产品时,无需实行等价交换,而只是由社会实行直接分配?回答是否定的。” 因此后来不得不进行的改革,最关键一步就是使农产品及其它工业品的价格趋向完全的耗费补偿---即所谓开放价格的“价格闯关”,并由此续渐建立起商品交换的市场机制。改革过程中对产品价格的市场化调整,实质就是使产品价格回归其价值,即回归其凝结着的代价耗费。可见,尽管产品价值没有交换环境让其自由等价地实现,但它始终存在着。正因为它始终存在着,所以才迫使原先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必须向以价值规律为核心的市场经济体制转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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