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移交与保修
竣工工程移交由项目工程部负责组织,项目总经理/项目主管工程副总主持,移交对象是物业
企业。项目工程部于工程项目竣工前
一种月发出物业
企业提前介入
告知。物业企业收到提前介入
告知及时与项目工程部
联络,组织物业
企业工程人员于项目竣工前
一种月进入施工现场,参与机电系统安装、调试等方面
工作,尽早掌握设施、设备
性能、操作
措施,以利于交接验收
顺利进行,熟悉交接验收房屋
各项状况。主体建筑
工程资料由总承包施工单位向物业
企业移交,独立发包工程
工程资料由项目工程部向物业
企业移交。移交时需填写
见附件1-1.30),移交方、
接受方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签字。独立发包、指定分包施工单位配合移交。
移交工程资料
重要包括:(一)项目分期/区/单位竣工图(副本);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副本);
(三)各专业(自来水/污水/中水/电气/消防/人防/
环境保护
/弱电/防雷等)市政验收证明
文献复印件(副本);
(四)物业维修必需
各专业技术
原则资料(复印件);
(五)施工责任单位及
重要材料/设备
质量证明资料(副本)、供应商花名册和
联络方式等;
(六)单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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