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20XX
机械加工厂员工规章制度【篇
1】一、为强化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布置,市场营销部、工程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布置,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布置。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
1天以内的(含
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天以内的(含
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
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头后
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
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次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