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产生的物质条件和根底
社会化生产力的进展是垄断产生的物质条件和根底。垄断是一种市场构造,指一个行业里有且只有一家公司〔或卖方〕交易产品或者效劳。一般分为卖方垄断和买方垄断。
垄断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在资本主义社会兴盛阶段的表现较为明显。垄断是竞争进展的必定结果其消逝又抑制了竞争。列宁曾指出,集中进展到确定阶段,可以说自然而然地走向垄断。由于几十个大型企业彼此简洁达成协定;另一方面,正是企业的规模巨大造成了竞争的困难,产生了垄断的趋势。
假设某种产品需要大量固定设备投资,大规模生产可以使本钱大大降低,那么,一个大厂商就可能成为该行业的唯一生产者。由一个大厂商供应全部市场需求时平均本钱最低,两个或两个以上厂商在该市场上经营就难以获得利润,这种状况下,该厂商就形成自然垄断。
有些独家经营的特权是由法律所规定并受到法律爱护的,专利权和版权便是法律特许的垄断。为鼓舞制造制造,绝大多数国家制定有专利法,可见专利垄断是由法律壁垒造成的。在某些场合下,政府授予某厂商独家经营的权利
;也有时政府经过招标竞争通过合同的形式授予独家经营的特权。
假设除垄断者外另无他人把握某种生产技术或诀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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