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告知书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改革创新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14】29号)精神,自2014年起,本区实行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指对法定监护人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管理机制。积分累计达到一定数额的流动人口,其子女可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入读本区公办小学起始年级待遇。按照《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本区实行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工作的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积分入学管理的对象
凡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已在本区连续居住、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经本人申请并经区相关部门核准的流动人口,纳入本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范围。
二、申请积分入学管理的时间、地点
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管理的流动人口(法定监护人)必须在5月11日至6月10日到现居住地镇(开发区、街道)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工作机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纳入积分入学管理的学校
根据本区流动人口分布不均衡的状况,区政府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确定今年有21所公办小学和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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