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表
说明:1、考核办法:百分制考核,总分
100分。达到
80(含80分)—100分,甲方奖励项目部每平方米
4.8元(包括工资除外各项费用和奖金),按实际得分数计奖(计算公式:项目总平方米(以产权处测算面积为准)×
4.8元/平方米×实得分数);如低于
80分(指主要指标分,不含奖励加分),风险金不予返还,公司允许列支每平方米
3元费用。
2、各种费用节余,由乙方自行决定分配(公司以全年项目部实际到位人数、出勤状况及岗位核定费用,多退少补)。
3、乙方奖金分配比例:项目经理
70%以上,其他人员奖金由乙方按贡献大小掌握分配。
4、乙方责任人和部门其他人员如在目标责任期间辞职、离职或被公司辞退,不计奖金,不参加节余费用分配。年终计算奖励及费用所得部分,公司从项目部扣出。目标责任期间,本项目部所有人员如因公司人员调整变换公司或部门,年末按在本项目部实际出勤天数计奖。
5、项目部日常费用需按实列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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