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目的制定退货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退货操作,加强对退货药品的质量控制。
.范围适用于药品的销后退回与购进退出过程。
.职责质管部、采购部、销售部、仓储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药品购进退出的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退出依据:
采购部负责药品采购入库退货工作。退货依据:
依据《药品不合格报告、确认单》中的质管部建议退货处理意见的;
4.1.1.
2供货方出具书面的收回凭据;
4.1.1.
3生产企业发出召回指令,经质管部及时签署协助召回意见的药品;
4.1.1.
4采购部其他原因退货通知。
4.1.
2采购退出药品的出库和退货记录:
经同意退货的采购退出药品的出库由保管员凭采购部开具的《在库(购回)药品退货通知单》,核对 药品的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商、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退货单位等信息。药品放退货区等待发 运,退货记录(采购退出单)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退货发运:
退货药品的发运与销售运输要求一致。
4.2药品销售出库退货管理制度
4. 2.1
非特殊情况以下药品不能退货;
.1所退商品非本公司所出售;
.2超出本公司承诺的退货期限的药品;
.3需特殊储藏保管的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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