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saasd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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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2017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之票据结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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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aasdfs~ 发表于 2025-5-29 12:20:04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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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之票据结
算  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下面是
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票据结算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票据概述
  1、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2、票据当事人:
(1)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2)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3、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
书应当连续。
)  4、票据权利
(1)付款请求权,
(2)票据追索权,行使追索权的当事
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
人、背书人。
(判)  5、票据丧失救济措施: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1)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
“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
行汇票以及填明
“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
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2)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必经措施,而只是一种暂行
的预防措施,最终还要通过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6、票据时效:支票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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