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动物作文
我喜欢的动物,是一只狗,它拥有一个霸气的名字——勇气二世。它拥有它的毛色是高贵的雪白,它的鼻子是典雅的粉红,长长的舌头只有在过分炎热的时候才会吐出来,虽然没有那么美观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是事,每当它张嘴吐舌头的时候,它那一双雪白的牙齿便露了出来。
虽然勇气二世自觉十分高贵,但是对于饮食这一块儿它却从不挑食,好吃的牛排、猪肉它也十分喜爱,狗粮也能吃上一大盆,馒头也能来几个,饼干也可以尝一尝。总结来说它是狗界的吃货,每次喂食它都差不多要把我的手一起舔了去。
虽然它爱吃,但是为了保持好自己的好身材,它也经常去公园运动,和别的小狗一起进行跑步比赛,我也经常为了追它,而跑得满头大汗。勇气二世最喜欢的还是玩球,我只要把球一扔向空中,它准会把球给稳稳接住!但是去动物园就很令我紧张,它会误以为老虎狮子是它的同类,然后疯狂的向它们跑去,我非得使出九牛二虎之力才能把它拉回来。
勇气二世也有叛逆的时候,而且做的事情不符合它的气质。比如说它有时会随地大小便,我每次都要花上好长时间清理它们,但是往往的结果是我这边的大便还没处理干净,它在那边又尿了尿,我擦尿的时候,它又开始吵着要吃饭,吃完饭就去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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