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saasd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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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之代理的基本理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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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aasdfs~ 发表于 2025-5-29 18:24:18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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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之代理的基本
理论  代理人从事代理时必须拥有代理权。代理权是代理人能够以被代理
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并使该行为的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资
格。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应独立思考、自主作出意思表示。下面是
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代理的基本理论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代理的概念及特征
  代理关系包括三种关系:
  一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权关系
;  二是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法律行为的关系
;  三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承受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关系。
  代理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从事的行为主要包括三类:
(1)民事法律行为
;(2)
民事诉讼
行为;(3)
某些财政、行政行为,如代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后面两种
行为均包含意思表示要素,实际上属于准民事法律行为。
  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某些具有人身性质的法律
行为(如立遗嘱、结婚等
)、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
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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