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完小安全防范措施合同责任书
甲方:新营盘乡东风完小
乙方:东风村委会
村学生:监护人:
为了进一步提高
家长和教师、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家长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责任感,特明确制定
以下合同。
学校班主任、教师应负责任:
1、科任教师在上课时间内擅离职守,所发生的事故,如打架、斗殴、锋利器伤人,所发生的后果一律由科任教师负责。
2、未经学校领导批准,擅自领学生到处游玩或干私活动,所发生的意外事故(如游泳、砍柴、春游)由所领老师自负。
3、科任教师在劳动中,强迫学生做超负荷的体力劳动,在体育运动中做危险游戏,做高难度危险动作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由所科任教师自负。
学校班主任、教师不应负责任:
1、学生离校后,在离校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一
律不负任何责任(上学、放学途中)。
2、学生逃学,不按时到校,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3、严禁学生携带危险物品和锐器利器到校内,如不听,所造成后果由学生自负。
4、学生在校内所发生打架斗殴、吵架,经学校调解后,学生或家长听信谗言或倚仗势力和有利条件在放学途中拦截、殴打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自负,学校不负责任。
5、严禁学生在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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