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洲律师
二手房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
它是相对于开发商新建的商品房而言的,新建的商品房第一次交易
时称为“一手房”,
再次上市交易
时就称为“二手房”.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
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
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
)、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
等。在上海市进行二手房买卖必须签订专门的网上备案合同,即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即使买卖双方私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也得
到房地产交易中心重新签订网上备案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在
二手房买卖之前要对《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各条款进行详细的了解,只有在详细了解
各条款的基础上才能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签订符合己方利益的合同.
一、《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组成
该示范合同由:特别告知(一)、特别告知(二)、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文、补充条款(一)、补充条款(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共
11个部分组成。这
11个部分并不是同等重要的,就签订合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