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及劳务纠纷应急预案制度
为贯彻建设部、省建设厅、常州市建委有关规范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及农民工群体性突发状况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我司因劳务费问题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突发状况,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障我司及其所属各项目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特制定本农民工工资及劳务纠纷应急预案制度。
1、项目部要从确保常州市建筑市场稳定政治高度,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动态跟踪”的原则,充分认识群体性突发状况对社会稳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把保稳定工作贯穿于处理解决群体性突发状况工作之中。
2、应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处理突发状况的第一责任人。
4、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有外施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归档备案。要认真观察本项目外施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认认真真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按组织体系及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