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来源:大律师网
XX与XX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员XX独任审判,揭露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被告的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结。 原告诉称,2007年8月9日,我与被告北京XX生意有限公司签定了采购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今典花园X号楼X房子《购房意向书》。2007年8月19日就采购上述房产我与被告XX签定了《房子买卖合同》,当日我与两被告还签定了《房子买卖居间见证合同》,约好房子成交价为人民币765000.00元,为人民币20000.00元。一起,两被告向原告该证书正在处理过程中,最迟将于2007年9月30日前完结该证处理手续。2007年8月20日,我向被告XX付出了采购上述房子的人民币20000。00元定金。2007年8月22日,我向被告北京XX房地产生意有限公司交给了中介费人民币25950。00元。2007年9月30日后,我屡次致电、致函两被告问询处理该房子产权证的发展状况,2008年1月16号,被告北京XX房地产生意有限公司电话告诉我,被告XX已获得房子产权一切证,但不计划卖房了,愿意双倍返还定金并补偿中介费.2008年1月18号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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