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防护用品
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个人防护用品
在供应、使用、贮存和维护方面的风险辨识,并符合当前的法律规定,保障员工
在劳动过程当中
的安全与健康。
2、范围:适用于各种防护用品的需求评估、供应、培训、使用、维护、贮存、和审核。
3、职责:
厂办、安全环保部:负责个人防护用品
的发放标准、选型、审批、检查和监督管理。
营销部:负责个人防护用品
的采购、保管、发放。
有关车间部门:负责执行规定。
4、程序:
4.1个体防护需求评估
车间主管根据岗位产品和环境的特点对所需要的防护用品进行评估,包括种类规格数量等。并向全体人员传达结果。
物料供应和贮存
4.2.1劳保用品
的质量优劣关系到员工
的安全与健康,采购时必须要把
好质量关。采购时,选择的劳保用品
应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书。
4.2.2
严禁采购无证及伪劣产品。
4.2.3
劳保仓库应准备常用的劳保用品
并保持一定的备用库存量。贮存地必须防止个人防护用品
受污染、丢失或受有害物的损坏,防潮、防阳光。
4.2.4为了进一步规范劳保用品
和管理,各车间部门上报
的零星采购计划需厂办审核登记后方可采购。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