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已经通过了,我想谈谈关于所谓合法财产应得到保护的问题。
“合法财产应得到保护”说来好听,但是仔细想想我们怎么区分合法与非法财产呢。
当下的那些富翁们所赚取的第一桶金有多少是凭自己的能力得到的呢?有多少是从摆地摊一点一点积攒起来的呢?又有多少是钻了改革开放的制度与法律空档才得到的?更不要说那些地方官员凭借手中权力贪污腐败、侵吞国有资产的了!
如果说他们的第一桶金是非法所得,那他们依靠第一桶金而“合法”运作赚取的新价值是不是真的“合法”,而“合法”到底是“合”什么“法”?
所以我想问问各位“合法财产应得到保护”到底有多少积极意义?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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