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yf456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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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所谓合法财产应得到保护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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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格瓦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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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yf45609365 发表于 2007-3-18 11:47: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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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已经通过了,我想谈谈关于所谓合法财产应得到保护的问题。

“合法财产应得到保护”说来好听,但是仔细想想我们怎么区分合法与非法财产呢。

当下的那些富翁们所赚取的第一桶金有多少是凭自己的能力得到的呢?有多少是从摆地摊一点一点积攒起来的呢?又有多少是钻了改革开放的制度与法律空档才得到的?更不要说那些地方官员凭借手中权力贪污腐败、侵吞国有资产的了!

如果说他们的第一桶金是非法所得,那他们依靠第一桶金而“合法”运作赚取的新价值是不是真的“合法”,而“合法”到底是“合”什么“法”?

所以我想问问各位“合法财产应得到保护”到底有多少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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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法财产 物权法 第一桶金 贪污腐败 改革开放 物权法 合法财产

正义,有多少邪恶假你的名义而行!!!

沙发
jianggenghua 发表于 2007-3-18 13:33:00

楼主的意思是私有财产不应该得到保护,对那些只要是违反当初法律的财产都要追缴,对吗?

在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的特殊时期,由于法律体制的不健全,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必然会有一部人钻法律的空子,这是特定时期的产物,是不可改变的,我们有必要有必要为了这些理不清的历史纠纷,而放弃强调对合法的私有财产的保护吗,二者孰轻孰重。

保护私有财产(当然是这里指合法的,这里的合法是指符合目前中国的法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如果无法使私有财产得到保护,那么,个人就无法从长期的角度使自己的私有财产得到是了合理的利用,这将严重不利于经济发展,试想一下,如果我们自己都不知道哪天自己的财产会被其他人或是国家给拿走了,我会高兴吗,我会拿我的财产去创造更多的价值吗?至少我不会。楼主可能会认为,国家拿走我们的财产是为了能使我们今后过得更好,是为了国家的利益,大多数的利益,问题是我们又怎么能保证国家能把我们的财产用得最合理?依靠领导人,这个不太现实吧,我们没有办法保证他们的智力水平和道德操守要比我们强。我们也有理由担心,他们不会像对待他们自己的财产那样对待我们的财产,所以,私有财产必需要得到有效的保护,必需要形成法律,这就是物权法的意义,同时,物权法是明确规定了哪些是我们的私有财产,至少我们今后和小区物业打官司有法可依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目前中国的绝大多数的富翁们都是在改革开放初期钻了当时法律不健全的空子而发家的,如果按照当时的法律,他们的财产就没有几个是合法的,不要忘了,在二十年以前,所谓的“倒爷”们,在中国也是不合法,难道我们要把这些人的财产全都追回来,那会是一个什么结果,又会有多大的成本?为了这个基本上不可能实现的目的,放弃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值得吗?更何况,这里有多少人,在得到第一桶金之后,就改成了合法的生意,目前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如果要追他们的财产,那么,那些经过合法手段增值的财产是不是也是追,如果追,那么,估计中国民营经济的一多半都要消失了,这对中国经济的副作用又有多大?如果这些人为了保住这些财产,而迫不得已把资产转移到国外,这个成本又不多高,如果没有这些民营资本,目前中国又将有多少人失业,我们能指望国电和中石油等垄断企业为中国的就业作出多大的贡献?

在解放战争时期,为了加快战争胜利的步伐,中央提出了对起义投诚的国民党将领既往不咎的政策,这才有了傅作宜、陈明仁、陶峙岳等高级将领带了几十万数百万部队起义投诚,加快了战争胜利的步伐,如果没有这个政策,对所有战贩严惩不怠,那么,单张家口和四平,就够把傅作宜和陈明仁枪毙几万次的了,如果那些国民党的悍将们拼死一战,不知道又有多少人会战死在内战的战场,胜利又会推迟多少年估计现在的北京早就没有什么明清建筑了。这个代价值得吗。

我们现在就为什么不能学学当初的领导人,对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些不合法但合情的事件也做一个既往不昝呢,而偏偏要一查到底呢,这对于中国经济有什么好处呢?如果那样做的话,只能使中国后退到计划经济时代,而东北又得回到冬天天天吃白菜、土豆、萝卜,什么东西都得凭票购买的时代,至少我是不想回去,毕竟现在,我在冬天还能吃到点从南方运来的青菜,虽然有时候是贵了点,而那菜从南方运到东北,都是由于市场经济的结果,而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至少在我的印象里,市场没放开以前,我是冬天很少能吃到这些青菜,当初我妈给我买个蛋卷冰淇淋够我乐三天的了。

藤椅
十万个为什么? 发表于 2007-3-18 14:43:00
好一个"既往不昝",让多少试错法的富有者大胆去做一些超出我们意料的事情呢?
被抛弃的不是我,而是整个世界。

板凳
zyf45609365 发表于 2007-3-18 17:24:00

好一句"既往不咎",我还能说什么呢?

“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 ---《窦娥冤》

您认为当初钻法律空档的人不但不被惩罚还让他们做“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什么不让我这一家奉公守法的工人家庭作“重要组成部分”么?为什么奉公守法的工人都纷纷下岗“受贫穷更命短”?为什么钻法律空子侵吞人民财产的就“享富贵又寿延”呢??

天道何在??人伦何在??

正义,有多少邪恶假你的名义而行!!!

报纸
winston1986 发表于 2007-3-18 17:39:00

按照楼上说的,工人就全都不能下岗,企业家也不能抄工人人.

当初走空子的人,为什么能走空子,因为当时法律根本就不完善.

而且工人是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不可能吧.那为什么一个普通的工人, 工资要远比一个工程师工资低呢? 一个企业高管又远比我一个工程师工资高.

订立一个时间, 往前面的既往不咎, 是维持了中国经济稳定,同样也保护了工人的利益.

现在的工人,主要就是为那些人打工的,但是问题是,假如那些企业家,为了自保,干脆把财产转移,在中国不干,我去越南,那你这些工人就业怎么办.

我不是斑竹.有问题不要找我.
此猫已死,有事烧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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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十万个为什么? 发表于 2007-3-18 17:40:00
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现象,楼主不要太偏激了,活着懂得同流合污才是识时务者为俊杰,否则,你很容易否定自己或被别人否定,因为当你改变不了客观事实的话,你就必须改变自己去适应环境.
被抛弃的不是我,而是整个世界。

7
winston1986 发表于 2007-3-18 17:42:00

天道何在??人伦何在??

假如追究, 那是不是顺便追究到文化大革命的时候, 追究到3反五反的时候.

那时候工人农民也照样干了不少"好事",很多人合法财产也被掠夺. 怎么又不追究他们啊.

我不是斑竹.有问题不要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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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十万个为什么? 发表于 2007-3-18 17:45:00
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到现今,明白人都知道,谁都不需要为历史负责.虽然那不能成为文明的思想被引导.
被抛弃的不是我,而是整个世界。

9
winston1986 发表于 2007-3-18 17:46:00

物权法是一部必须要通过的法律.

不过每个时代都有保皇党,但是日后历史都证明他们是错误的.

我不是斑竹.有问题不要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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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winston1986 发表于 2007-3-18 17:49:00

法律本身就是妥协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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