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jx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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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方舟子谈一次快速学术打假纪录——陆骏事件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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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xiu76@163.com 发表于 2012-7-30 12:19:5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jjxjiang 发表于 2012-7-29 20:41
快速打假是因为中组部先动了
只要有决心,没有搞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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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92774 发表于 2012-7-30 12:21:3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方舟子 应该考虑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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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xiu76@163.com 发表于 2012-7-30 12:23:0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都开40岁的人了

按说,心智也应该成熟了

还搞这种,自己挖坑自己跳的勾当

又没有受到文革冲击,怨不得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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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won 发表于 2012-7-30 12:28:5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内幕太多,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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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won 发表于 2012-7-30 12:29:1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关键是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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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p235 发表于 2012-7-30 12:31:3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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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farmer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7-30 12:35:0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痛苦源于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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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kise 发表于 2012-7-30 12:58: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确实处罚太轻了,违约成本太低,反正也一无所有,大可搏一下,查出来也顶多就是开除,其间肯定已经捞够,这样奖惩的不对称,简直就是造假的直接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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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lo36 发表于 2012-7-30 13:02:2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唉。。。。造假何处不在,多亏有了方舟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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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2010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7-30 13:07:3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像厦门大学傅瑾使用假文凭、北京化工大学陆骏冒用别人论文获得高待遇、国家资助的,应该是涉嫌犯罪了,是否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2005年一个名叫刘志刚的自考生冒充北大博士被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当成高级人才引进,获得4万元安家费、一套住房,事发后被以诈骗罪判刑3年零6个月。对获益这么小的底层人员处罚严厉,为何对靠诈骗获益大得多的海外人才反而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不是现代版的“刑不上大夫”?——————楼主这段写的精辟!!支持社会各界的打假人士积极投入!但也要注意,不要把打假搞成假打了哈。


活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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