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2-10-11 19:03 
你是单方面来理解本文对价值的评述,所以才有什么“混淆”的印象。
本文只是从一般意义上首先论证使用 ...
he先生的回复,有一点我是同意的:商品“价值”确实是不可观则不可度量的。
商品“价值”这个概念并不是马克思首先使用,马克思之前的古典政治经济学者说的"价值"其实和价格没有区别。马克思借用这个概念但几乎抛弃了它原来的内涵,赋予了它“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定义,旨在说明只有劳动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进而说明商品的交换背后其实是劳动的交换再进而说明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关系中存在剥削。因此在马政经中“价值”这个概念的理论意义远大于其可操作性,且这个概念也不带有任何感情色彩或者价值判断。
其次,先生请注意,物的有用性或者说对人的效用,在马政经当中称为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和价值本身就是两个概念,两者没有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因此不存在说谁脱离谁的意义。
再次,在马政经中“价值”这个概念及其含义沿用一百多年,早已约定俗成,运用它要说明什么理论大家也都明白。您去纠结于这个名字符不符合自然规律,没有太大意义,在马政经中就是这么叫的,您不喜欢这么叫,可以按您的方式叫,只不过可能大家听不太懂就是了。这样说您可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