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_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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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是劳动”违反自然规律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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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2-8-2 09:58:58
chenyz2011 发表于 2012-8-2 09:36
恰恰痛苦是劳动的外在属性。劳动的内在属性在于劳动这种行为发生的驱动力,为什么会有劳动,这才是本质。 ...
错误。劳动和痛苦同时发生,同时存在,两者不可割裂。劳动和痛苦同为驱动力的根源,两者合二为一,同为内在的本质和内在的属性。煮饭的本质属性是耗费和代价,把饭弄熟则是煮饭内在的本质带来外在的属性变化。之所以有变化,是因为是外在的属性特点,如可以把饭弄熟,也可以弄生,或弄成半生不熟。但煮饭的内在本质和内在的属性不可能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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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2-8-2 10:06:25
chenyz2011 发表于 2012-8-2 09:45
我还有事,这个问题以后有机会再讨论吧。
跟你讨论感觉还是挺不错的,你很讲道理的。
感谢你的评价,欢迎你继续讨论。

73
rzh9893 发表于 2012-8-2 14:11:39
举个最平常的例子吧!作为一名老师,在教书育人的辛勤劳动中,体验到快乐和成就感。教书育人虽然辛苦,但绝不是“痛苦和负担”。事实上,如果强迫一位热爱教育事业的人离开自己的岗位,每天只让他(或她)吃饭睡觉,或许那对他(或她)来说才是真正的痛苦呢!所以,人与动物是有区别的,不能简单地运用生理学原理来分析人的活动,更不应该简单地将生理学原理作为所谓”自然规律“来运用于经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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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2-8-2 16:58:42
rzh9893 发表于 2012-8-2 14:11
举个最平常的例子吧!作为一名老师,在教书育人的辛勤劳动中,体验到快乐和成就感。教书育人虽然辛苦,但绝 ...
这只是你无法否认自然规律而做的一种牵强解释。如果让所有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与不劳动之间进行选择而依然有吃有穿,按照自然规律,没有一个劳动者会选择劳动。人可以在某些时候表现为主观意志“战胜”客观痛苦,但这只是特殊情况,不是常态,人始终要服从自然规律的。人与动物的一致特性,是人的第一属性。人与动物的差别特性,是人的第二属性。人从来不可能用第二属性来否定或取代第一属性,因为第一属性是客观规律,是否定或取代不了的。经济学是与人有关的学问,人离不开自然规律,经济学怎么可能离得开自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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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我123 发表于 2012-8-2 21:10:44
he_zr 发表于 2012-8-1 23:05
劳动的行为本体是经过人脑抽象,把抽象劳动反映在人脑中,抽象劳动并没有因此改变行为本体的特性。痛苦是 ...
真是对牛弹琴..一你根本不知道劳动是什么,二你更是不知经济学上的价值是何物,三你肯定不理解历史唯物主义..我不费这劲了。

76
he_zr 发表于 2012-8-2 21:30:41
李我123 发表于 2012-8-2 21:10
真是对牛弹琴..一你根本不知道劳动是什么,二你更是不知经济学上的价值是何物,三你肯定不理解历史唯物主 ...
这句话也挺适合你的。像你这种人,有你不多,无你不少,悉听尊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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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法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8-6 02:56:53
1、不能以一个定义否定另一个定义。
2、如果觉得劳动是负,那你就等天上掉馅饼享受吧。
我的专著:1《乘法》:https://bbs.pinggu.org/thread-1346123-1-1.html
2《整体国力及社会发展水平评价模型》:https://bbs.pinggu.org/thread-3946935-1-1.html
3 《社会科学数学化文集(1)》:http://bbs.pinggu

78
he_zr 发表于 2012-8-6 08:15:26
乘法 发表于 2012-8-6 02:56
1、不能以一个定义否定另一个定义。
2、如果觉得劳动是负,那你就等天上掉馅饼享受吧。
1、这不是否定,而是区分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外在属性。

2、劳动是“负”,不等于不要劳动,这是两码事,“负”是说明人的生理自然规律做出排斥反应而已。

79
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8-7 09:22:33
      马克思早就说过“劳动本身没有价值”,只有当劳动在创造商品形态的财富后,它才能形成价值。
    “劳动是价值”这句话本身就具有很多的缺陷,也不是马克思的理论。将这句天生错误的话栽赃给马克思,是许多反马者的惯用伎俩。

80
he_zr 发表于 2012-8-7 10:27:57
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8-7 09:22
马克思早就说过“劳动本身没有价值”,只有当劳动在创造商品形态的财富后,它才能形成价值。
    “ ...
本文并不需要玩什么“伎俩”,本文批判的正是这种倒果为因的说法。

劳动创造商品,劳动就和商品构成因果关系。商品有价值就推导劳动有价值,果有价值就等于因有价值,这在逻辑上无法形成必然的关系。

劳动是耗费、付出、代价或痛苦,是负面的,这是自然规律决定的,人们无法改变,无论它带来什么结果,都无法改变劳动的本性。这是事实判断。就算抽象到主观的辩证逻辑思维,也并非存在由果给因定性的必然。比如,死人事件给人们带来血的教训。这个教训结果是有价值的,但绝非死人事件形成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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