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_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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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是劳动”违反自然规律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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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8-10 19:11:05
    劳动创造得是产品,只有当这些产品进入市场后才会变为商品。所以,劳动创造商品不是普遍现象。用特殊情况去论述普遍现象本身就缺乏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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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xt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8-10 20:04:06
rzh9893 发表于 2012-8-2 14:11
举个最平常的例子吧!作为一名老师,在教书育人的辛勤劳动中,体验到快乐和成就感。教书育人虽然辛苦,但绝 ...
寥寥数语,凝结了教书育人的辛勤劳动中的“酸甜苦辣”的人生百味。什么叫“生活体验”?这就叫“生活体验”。rzh9893网友,乃睿智之人,坦诚之人。如果我没看错的哈。

亚当·斯密说:“那个意识到自己准确地看到那些行为——经验告诉他这是普遍令人愉快的行为——的分寸的人,满意地深思自己行为的合宜性。当他用公正的旁观者的眼光来看待这些行为时,他完全理解影响这些行为的全部动机。他带着愉快和赞同的心情从各方面回顾这些行为,虽然人们从来不了解他做了些什么,但是他并不是根据人们对他的实际看法,而是根据人们如果更加充分地知道他的作为就有可能产生的看法来看待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他期待着将会落在自己身上的称许和赞美,并带着相同的感情称许和赞美自己。”详见:《道德情操论》第56页


附上: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  蒋自强 钦北愚 朱钟棣 沈凯璋 译 胡企林 校
《道德情操论》.pdf (1017.1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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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2-8-10 22:30:08
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8-10 19:11
劳动创造得是产品,只有当这些产品进入市场后才会变为商品。所以,劳动创造商品不是普遍现象。用特殊情 ...
这才是看出点门道。混淆产品和商品,那是马论常干的事。产品只是商品的内容之一,不是全部。不说别的,就这么一点就可以说明生产方面的劳动与交换方面的价格没有多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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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2-8-14 09:19:06
价值在马克思那里就是一个魔鬼的口袋,里边装着劳动,然后称“以交换价值为体现”,就这样强行塞给交换者。在他看来,交换者都是无脑的木偶,他说什么交换就按什么办,拿寓言逻辑当现实逻辑来了,发出的尽是梦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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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8-29 19:12:42

发表于 10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把劳动与价值强行地结合在一起,这不是马克思的作为, “劳动价值论”这个名称也是被强加在马克思头上的。
      首先,(劳动)“本身不是价值”【“资本论”第一卷第65页】,劳动与价值没有必然的联系。或者讲,不是全部的劳动都能形成价值,只有生产商品的劳动才能形成价值。
      其次,不是所有时段所有社会形态的劳动都能转变为价值,只有在近五千年的时段或私有制社会形态的劳动才能转化为价值。马克思讲:“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10页】因此,价值只是私有制社会的产物。
      最后,价值体现得不仅是商品的某种属性,而且是通过物的特性去体现了人的社会关系。所以,谁占有了使用价值物只能占有效用,而谁占有了价值物就可以支配别人的劳动或财富。能够通过物的关系去发现人的社会(或价值)关系,这是马克思聪明过人的表现。
     

86
he_zr 发表于 2012-8-29 20:51:19
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8-29 19:12
发表于 10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人们也没有把普遍意义的价值加在马克思头上,而是针对他说的商品价值,如“(商品)价值是凝结在劳动产品上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这个价值观点。再说,他对商品价值还说不过来,怎么会去论述所以的价值概念呢?此外,人类近五千年历史,所谓“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才多少个年头啊?人们也没有离开马克思论述的社会条件来谈价值,怎么会有“强加”一说呢?

你的最后显得有些莫名其妙,马克思所言的价值是以使用价值物为载体的,哪有光占有价值而不占有其载体的说法?其次,所谓的“支配”是什么?是劳动力生产调配,还是人身奴役,你又语焉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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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8-30 12:21:25
    财富有三种存在形态:产品、商品、用品。产品和用品是使用价值物,商品是价值物。所以,产品不是商品的内容之一,产品只是商品的上级形态。
    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是指公有制社会,小规模的叫公有制社会组织。比如:自然经济的家庭公有制、自然经济的氏族公有制、集体经济的公社公有制。氏族公有制和家庭公有制已经存在了二百多万年。价值的完成形态是货币,而货币只存在于私有制社会中。因此,马克思才说:“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指公有制内部)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
    楼主的主题是批判“价值是劳动”,也就是批判马克思的被强加的“劳动价值论”。请问,马克思在什么文章中提出“劳动形成(或创造)价值”,在那篇文章中提出“价值是劳动”。否则,就是在诬陷。

88
he_zr 发表于 2012-8-30 18:03:52
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8-30 12:21
财富有三种存在形态:产品、商品、用品。产品和用品是使用价值物,商品是价值物。所以,产品不是商品的 ...
产品即劳动产品,物品即非劳动产品。商品由劳动产品和非劳动产品构成,也就是你说的“产品和物品”构成。所谓“价值物”是指因为交换,所以才在那构成的两品身上体现价值,才成为商品。所谓“上级形态”,就是商品的构成之一。

把“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家庭或氏族称为“公有制组织”,是件胡扯的事情。血缘关系或亲戚亲属组成的经济组织,怎么说都是私有的性质。按此说法,从远古家庭形成的那天起,现代还继续存在家族企业,人类岂不是一直是“共产经济”了?马克思所批判的所谓“资本主义私有制”又从何谈起?

所以,价值的产生与生产资料权属性质无关,与劳动产品和非劳动产品是否进行交换成为商品有关。众所周知,交换的基础是产品剩余,没有剩余,自己还消费不够,哪来的交换?有了剩余,无论以哪种经济形态生产的产品,就会发生交换,家庭与家庭之间,氏族与氏族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皆是如此。发生交换,那两品就会成为商品,成为商品就具有了价值。

因此,无论马克思之前劳动价值论问世的时代,还是马克思进一步继承发挥该论的时代,皆是商品交换的时代,也就不存在所谓不具价值,仅为自我消费的“产品物品”的时代。

“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 ...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资本论》第一卷 商品 使用价值与价值)

劳动产品抽去了使用性,就剩下“人类劳动力的单纯凝结”的这些物,即商品价值。换句话说,(商品)价值是凝结在劳动产品上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简称“价值是劳动”。哪里“诬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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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8-30 18:44:19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开宗明义地提出“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资本论”47页)因此,马克思所讲的价值只能由商品劳动来形成,而不是由所有的劳动来形成。你把商品这种条件去掉,把“所有产品都含有价值”的前提条件这个污水泼给马克思,这就是诬陷。同时,你也引用了马克思在51页中的一句话“价值——商品价值”,这是自己在打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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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509 发表于 2012-8-30 18:50:51
he_zr 发表于 2012-8-10 22:30
这才是看出点门道。混淆产品和商品,那是马论常干的事。产品只是商品的内容之一,不是全部。不说别的,就 ...
他之所以要混淆产品与商品主要目的是混淆价值与价格。其目的是为了他的“剩余价值”是生产出来而不是由于在价值上的加价来得到利润。马克思的价值论无法解释“价格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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