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后劳务派遣合同中不同用工费用条款约定的财税处理
全面“营改增”后劳务派遣合同中不同用工费用条款
约定的财税处理
摘要:劳务派遣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就双方有关派遣劳动者用工事宜所达成的协议。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号)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的相关规定,
劳...(一)劳务派遣合同用工费用的两种签订方式
实践中,劳务派遣合同中的用工费用有两种不同的约定,或者更准确的说,就用工费用的合同约定,劳务派遣合同有两种不同的签订技巧。
一种是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只约定给劳务派遣公司总的劳务派遣费费用;
二是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分别约定用工单位支付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费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和社保费用。
(二)劳务派遣合同不同用工费用条款约定的税务处理
2、增值税的处理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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