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防水工安全操作章程
1.在紧固铁丝或拉铁丝网时,用力不得过猛,不得站在保温材料上操作或行走。
2.从事矿渣棉、玻璃纤维棉(毡)等作业,衣领、袖口、裤脚应扎紧。
3.地下设备、管道保温前,应该先
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毒气、易燃易爆物或酸类等危险品方可操作。
4.聚苯烯使用电加热切割。应用
36伏电压。
5.装运热沥青不准使用锡焊的金属容器,装入量不得超过容器深度的四分之三。
6.苯、汽油应缓慢倒人粘结剂内并及时搅拌。调制时,距明火不少于
10m。7.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8.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9.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要使用
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10.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
与油直接接触。
11.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
25m;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
80厘米。锅与锅之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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