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煤和贮煤的安全质量标准
第一条:受煤坑上必须盖有坚固的箅子,其眼孔不得大于
300mm×300mm
。卸煤时,箅子不准拿掉。在受煤坑的工作地点,必须设置声、光信号。
第二条:煤车卸煤时,不准由不熟悉操作方法的人开闭车门;开闭车门前,必须通知煤车上及煤车下的有关人员。
第三条:卸煤工下煤车必须从车厢的脚蹬上下车,不准从车上跳下。禁止卸煤人员和卸煤机在同一车内同时作业。
第四条:发现车内有大块矸石、铁器、坑木时,卸煤工应当配合卸煤司机共同处理,不准将其卸入仓内。在处理大块矸石等物件以及把工具抛向轨道两旁时,作业前必须向车下人员发出警告,待车下无人后方可作业。
第五条:卸煤机工作时,人不准站在受煤坑上。卸煤机司机作业时,不得将头或身体探出操纵室外。操纵室门必须安装闭锁保护装置。
第六条:卸煤机绞龙检测、修理
时,必须将其绑牢或放倒在地。需要放下绞龙时,必须预先与站调度室联系,经过同意后
方可操作。
第七条:使用翻车机卸煤时,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1、煤车车型符合翻车机的要求。
2、翻车机在运转
中,不准无关人员靠近作业区;放空车时,给绞车司机发出信号。
3、清扫车底时,先切断电源,并采取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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