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160730202752Fy
119 0

[学习资料] 卫生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3粉丝

已卖:2472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讲师

2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
论坛币
450 个
通用积分
4029.7866
学术水平
-4 点
热心指数
-2 点
信用等级
-4 点
经验
-6874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419 小时
注册时间
2018-9-15
最后登录
2026-1-17

楼主
W160730202752Fy 发表于 2025-6-5 07:45:14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卫生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保证
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免各类医疗纠纷,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
,规定如下:
一、报告要求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
报告科主任。科主任调查、核实后立即报告卫生院医政科。
(二)医政科将有关情况如实汇报院长和分管院长,经院长批示后医政科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时限如下: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日起
15日内,上报有关信息。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
1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
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三)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实行逢疑必报的原则,通过以下途径获知可能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当按照本制度报告:
1、日常管理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
2、病患以医疗损害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3、病患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其他法定鉴定的;
4、病患以医疗损害为由申请人民调解或其他第三方调解的;
5、病患投诉医疗损害或其他提示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质量安全 卫生院 报告制 医疗损害 医疗服务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25 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