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装卸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有些能够互相引起化学反应,产生爆炸、火灾、放出有毒气体等的危险品,不得装在同一辆车中运输;
3.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在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过程当中
,禁止任何形式的客货混装。
危险货物运输出车检查
装载危险货物的汽车出车之前
要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一般装载危险货物的汽车在出车之前都必须做如下准备工作:
对车辆安全技术情况
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才能投入运转
。必须办理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办理“准运证”必须具备
主管部门或单位的证明、车辆年检证、驾驶员证、押运证,还要符合消防要求的运输工具
和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随身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
车辆栏板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预防化学危险品危害的四条原则
1.取代。无毒代有毒、低毒代高毒;
2.隔离。密闭危险源或增大操作者与有害物之间的距离等;
3.通风。用全面通风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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